“井下谋害‘弟弟’向煤矿索赔”后续:犯故意杀人罪两被告获刑
两名四川男子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,在井下将其打伤并制造事故假象,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向矿方索赔(本报1月9日曾报道)。今天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国元无期徒刑、黎必山有期徒刑15年。
去年4月,曹国元和黎必山来到古交市一家村办煤矿打工,还带来了四川省南江县19岁的户某,户某智力低下。之后,黎必山给户某以“黎必山”为名办了个假身份证,而自己则持有哥哥黎必俊的身份证。2006年5月1日凌晨3时许,曹国元和黎必山在井下将户某打伤致其昏迷。户某住院期间,曹国元安排黎必山不给户某喂食物,准备将其饿死,所幸户某还是活了下来。经法医鉴定,户某已经构成伤残。
事后,曹、黎二人以家属的身份多次找矿方索要25―30万元的赔偿,这让矿上的人疑心。矿方发现现场并没有塌方的迹象,且户某的安全帽没有被炭块砸过的痕迹却有血迹。煤矿负责人报了警。去年6月13日,古交警方将嫌犯曹国元、黎必山抓获。